关于选举第四届“两代会”代表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09-02   审核人:

关于选举“两代会”代表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做好“两代会”代表的民主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代会”代表按分配名额在教职工中直接差额选举产生。 

二、选举“两代会”代表的程序是:各选举单位根据代表条件,负责组织推选、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报送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民主选举代表。

选举代表实行差额(差额10%,不足1人按1人差额)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代表候选人通过选举单位有选举权教职工过半数同意,方能当选为正式代表。

三、“两代会”代表要体现代表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总数的60%,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

四、“两代会”代表条件: 

1、努力学习并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学院党政的各项决定、决议。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关心集体,办事公道。

  3、积极参加教代会、工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乐于奉献。

4、能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具有一定政策水平。

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141120日前将选举的代表名单报院工会。

附件:“两代会”代表名额分配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两代会”筹备工作小组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两代会”代表名额分配

代表数

备 注

机械学院总支

9

动力学院总支

11

船海学院总支

9

电气学院总支

11

经管学院总支

10

公共课部总支

11

机关一支部

20+3

机关二支部

26+4

继教院支部

2

离退办总支

1

后勤集团总支

8

工业中心总支

16

合计

141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