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举“两代会”代表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了做好“两代会”代表的民主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代会”代表按分配名额在教职工中直接差额选举产生。
二、选举“两代会”代表的程序是:各选举单位根据代表条件,负责组织推选、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代表候选人名单报送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民主选举代表。
选举代表实行差额(差额10%,不足1人按1人差额)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代表候选人通过选举单位有选举权教职工过半数同意,方能当选为正式代表。
三、“两代会”代表要体现代表性,教师代表不得少于总数的60%,女教职工、青年教职工和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
四、“两代会”代表条件:
1、努力学习并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学院党政的各项决定、决议。
2、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关心集体,办事公道。
3、积极参加教代会、工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乐于奉献。
4、能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做好群众工作,具有一定政策水平。
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选举的代表名单报院工会。
附件:“两代会”代表名额分配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两代会”筹备工作小组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两代会”代表名额分配
单位 |
代表数 |
备 注 |
机械学院总支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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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学院总支 |
11 |
|
船海学院总支 |
9 |
|
电气学院总支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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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总支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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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课部总支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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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一支部 |
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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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二支部 |
26+4 |
|
继教院支部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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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退办总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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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总支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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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中心总支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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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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