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3]48号)及湖北省教育厅的要求,现将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2012-201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为保障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学校信息,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2012-2013学年我院积极推进了信息公开工作,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扩大信息公开渠道、突出强化公开重点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
信息公开工作是深化高校校务公开,推进高校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必然要求。2013年,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有关要求,学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工会办公室具体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监审处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受理校内外举报。基本形成了由学院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
学院将门户网站作为对外信息公开的主窗口,对校园网及时进行了改版,增设了部分重大事项活动网站专栏——“校务之窗”,强化了校园网的信息公开功能。加强了新闻中心、招生就业、校务管理等专题网站、网站专栏的建设,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深入了解学院的各类信息。将校务管理、教学管理、学生工作等网站(或专栏)作为对内信息公开的重要网络平台,有效保证了校内信息公开的范围。
随着新媒体应用的不断广泛深入,学院宣传部、学工部、招生就业指导处等部门分别代表学院开通了学院微博、学生工作微博及招生就业工作微博。党委组织部、院人事处分别开通了中层干部QQ群和教工QQ群。这些进一步拓展了信息公开的渠道。
2013年,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开展,学院坚持将信息公开作为联系群众、转变作风的重要内容,在学院校园网中增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行风评议”专栏,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公开的内容。
学院通过召开党委会、院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及教代会、校情通报会、座谈会等各类会议,对学院的重大决策集思广益,实行民主决策。学院重要政策文件出台前,均在全校各层面召开座谈会、调研会,广泛公开征求意见,实行决策过程公开。2013年2月,学院召开了“武汉船院三届四次教代会、工代会”。在会上,教职工代表听取了学院工作报告、学院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在广泛征求教职工代表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了《武汉船院三届四次“两代会”代表建议落实方案》,并由院工会组织部分教代会代表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充分利用各种载体及时公开信息。学院坚持校情通报制度、学院月度重点工作信息发布制度、学院重点工作及部门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制度、学院领导一周活动安排通报等制度。同时,学院还综合利用校园广播、院报、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及时公开信息。
此外,学院还将书记信箱、院长信箱同时设为信息公开意见箱,在校园网上公开,以及时听取广大师生及社会的意见和建议。
(三)进一步突出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根据信息公开的安排,2012-2013学年度,信息公开的重点是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的公开。包括,招生信息中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办法,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监督渠道和违规事件查处等;财务信息中预算决算、教育收费项目及标准等信息等。因此,2012-2013学年度,在抓好常规信息公开的同时,我们强化了重点工作的落实。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2-2013学年,我院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学院信息。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2012-2013学年,我院主动公开信息9005条。其中,通过校园网公布各类信息8292条,通过文件主动公开信息221条,通过信息电子屏主动公开信息427条;通过学院领导信箱处理答复相关问题65件。
一学年来,召开全校教代会1次,校情通报会2次,党委会25次,院长办公会25次,专题会议2次,全校中层干部会11次,各层面座谈会5余次。通过会议渠道面向全校及时主动发布学院岗位设置与职称评聘、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办法等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处理回复师生员工各类意见、建议15件。
一学年来,印发党委文件41份、行政文件56份、学院会议纪要18份;主动向上级报送重大事项报告63份。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院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院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统计数据等。
3.学院公共资源信息。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公开学院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信息与图书藏量。
4.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学校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与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等就业指导等信息;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新教师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工作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
5.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2-2013学年度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减免情况。
(四)学校师生及社会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我院师生员工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能及时地提供各种学校信息表示满意,评议良好。
一学年来,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没有收到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投诉、举报的材料。
三、招生信息公开和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一)招生信息
1.招生章程
学院招生章程在我院招生网站上进行了公告—《2013年招生章程》,另有纸质宣传资料、宣传画册中均有明确的招生章程。
2.招生计划
学院2013年招生计划包括省内、省外,普高、中职,艺术类、理工类、文史类、单独招生、技能高考、高职统考等各类计划均有明确公示。
3.单独招生录取办法
(1)根据文化综合考试和专业技能考试(综合面试)的综合成绩,以及单独招生计划数,分别划定各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并依据考试总成绩,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录取。
(2)对于参加国家或省级技能大赛获奖的中职考生,在成功报名及参加各科目考试后,可以作为保送生录取;市级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在同等情况下可以适当加分优先录取。
4.招生咨询工作
院领导对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和完成招生任务非常重视,健全学院招生宣传工作全员参与模式,细化责任,夯实任务,全面提高招生工作全员参与的积极性和落实程度。
2013年招生宣传以网络宣传、巡回咨询宣传和咨询答疑为主。由招生就业指导处牵头,编印《2013年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宣传工具箱》,并委派专人进行招生政策培训,实现招生队伍的宣传政策全掌握。
5.监督渠道和违规事件查处
(1)监督渠道
自实行阳光招生以来,我院对录取过程中的违纪行为零容忍,整个2013年的录取过程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招办拟定的录取原则,录取行为透明规范严谨,录取过程由纪委监审部门全程监督,未出现任何录取违规行为。
(2)违规事件处理
我院高度重视新生的招生及新生入学学籍注册工作,制订有完善的工作制度、畅通的监督渠道,严格的工作纪律,没有发现违纪招生人员、违规招生事项及冒名顶替入学学生。
(二)财务信息
学院严格按照湖北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财务预算决算工作。每年的财务预算采取“两下两上”的方式进行,最终预算以学院党委的文件形式下发。每年的财务决算,在学院召开的教代会上均向大会进行报告。
学院财务处在2013年秋季开学中,2011级、2012级31个专业、2013级35个专业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已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收费。
我院无扩大或变相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及“搭车”收费等行为以及违反规定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的情况,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按照学生自愿和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进行,无向学生强制性收费。
坚持收费公示制度。收费时间统一,2011级、2012级定在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2013级定在9月6-8日,收费地点在财务处,收费收据是购买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票据,收费项目标准是按照物价局审批的项目标准,在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上公示,在收费现场也进行张榜公示。
四、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目前,我院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需改进的问题。主要有:一些基层单位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各基层单位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还不够平衡、不够规范;有的单位部门还存在着信息更新慢、查询难的问题;主动公开、依法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今后,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针对存在的不足加以改进和提高,稳步推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深入开展。
一是加强宣传学习,提升工作水平。进一步组织全院各单位、各部门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的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进一步创新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橱窗、《教学动态》、校园电子屏等公共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三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发挥学院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9月1日起至2013年8月31日止。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