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船院工发[2016] 1号
关于评选2015年度工会先进女教职工的通知
各分工会:
2015年在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院广大女教职工立足岗位,锐意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了鼓励先进,激励广大女教职工在学院发展建设中做出新的贡献,院工会决定在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之际, 表彰2015年度工会先进女教职工。现将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有自强、自立、自尊、自爱的精神,思想素质好,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积极发挥作用。
2、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刻苦钻研业务,在教学、生产、管理、服务工作中表现突出。
3、有高尚的情操,能正确处理恋爱、家庭、婚姻关系,能勤俭持家,尊老爱幼,邻里关系融洽。
4、有法纪观念,诚信友爱,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各分会负责组织评选工作。依照评选条件,按本分会女教职工人数的10%评选推荐。名单在征求本单位领导和党总支书记意见后。于2016年1月 11日前报院工会办公室,由院工会委员会讨论批准。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工会委员会
二○一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