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船院党发[2018]17号 签发人:黄士华
关于开展2017年度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
2017年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各级组织及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任务,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大力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中心工作,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全面实施学院“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治理水平,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总结成绩、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努力营造和谐育人的校园环境,根据武船院党发[2016]2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7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
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院属各单位(部门)。各参评单位
(部门)依照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申报并附事迹材料。先进集体按院属单位(部门)总数的10%的比例评选。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
(一)最佳教师、最佳教育工作者的评选
最佳教师、最佳教育工作者应为群众公认的优秀教职工,是为全院教职工树立的先进典型及学习的榜样。最佳教师、最佳教育工作者的评选由党总支在全院范围内按照教职工总数1%的比例推荐。推荐本党总支人选一般不得超过一人,并附翔实材料参评。
(二)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
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评先办法按学院评先文件执行。
评选名额比例:
1.师德先进个人全院每年评选不超5名;
2.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分别按在职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兼职班主任(兼职辅导员)10%评选;
3.优秀教育工作者按在职非专任教师人员(中层及以上干部除外)总数的5%评选;
各党总支在推荐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时,本总支教职工人数按推荐比例名额不足1人的,由评先办公室实行相对集中的办法评选:推荐的专职辅导员,其推荐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由学工部(处)负责集中推荐;推荐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其申报材料直接报院评先办公室,由院评先办公室集中评选。
(三) 最受学生喜爱的教师、最受学生喜爱的班主任评选
最受学生喜爱的教师评选10名,最受学生喜爱的班主任评选5名。按院评先办公室《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最受学生喜爱的教师评选办法(试行)》、《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最受学生喜爱的班主任评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事项的说明:
(一)评先由各党总支推荐申报,并附事迹材料参评。中层干部的评先由党委确定。学院评先办公室负责评先工作的审核和有关公示,院党委批准。
(二)各党总支、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院评先表彰文件,认真掌握标准,按时做好评先组织及推荐工作。
(三)各党总支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先推荐材料于2018年5月17日前报学院评先办公室。
附件:1.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先进个人评先条件
3.2017年度先进集体、个人推荐评审表
中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武 汉 船 舶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先进 评选 通知
中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8日印
附件1:
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单位 |
最佳 教师 1% |
最佳教育工作者 1% |
师德先进个人 5(人) |
优秀 教师 24(人)10% |
优秀 班主任11(人)10% |
优秀 教育 工作者17(人)5% |
优秀 辅导员3(人) 10% |
最受学生喜爱的 班主任候选人 11(人)10% |
机械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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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
2/15 |
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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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动力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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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9 |
2/17 |
1/15 |
|
2 |
船海学院 |
|
|
|
4/35 |
2/17 |
0/6 |
|
2 |
电气学院 |
|
|
|
4/38 |
3/25 |
1/11 |
|
3 |
经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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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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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 |
2/17 |
0/5 |
|
2 |
公共课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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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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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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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总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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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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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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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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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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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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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 船海学院 经管学院 离退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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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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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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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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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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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先进个人评先条件
一、优秀教师
1.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严格遵守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定,坚持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质量评价排名平均进入全校前30%,在教风与学风建设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动参与教学信息化建设,实施信息化教学;
2.主动承担教学单位布置的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达到或超过基本要求;
3.主动参与教学改革、教学基本建设任务,成效良好;
4.一年内至少一次考核优秀。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1.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意识形态纪律,工作作风良好,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明,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努力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深受师生好评。
2. 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认真钻研管理业务,探索管理工作的规律;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在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绩。
3. 最近一年没有出现责任事故,无问责追责处理及其他党政处分。
4. 最近一年度的年度考核为优秀。
三、优秀班主任(含兼职辅导员)
达到《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中规定的优秀班主任基本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
1.所带班级考核两学期平均排名全部进入该二级学院同年级前70%且至少有一个进入前30%(所带班级发生变化无法计算平均排名的,看单学期排名);
2.班主任考核两学期至少一次为优秀;
3.无违规违纪行为和责任事故;
4.所带班级无重大安全事故、意外事件发生。
附件3:
2017年度先进集体、个人推荐评审表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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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先进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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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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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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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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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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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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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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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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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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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进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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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审批单位意见 |
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先进事迹可增加附页附后,纸张为A4。岗位工作年限:如填写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年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