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18/2019 学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9-06-17   审核人:

中国共产党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文件

武船院党发[2019]17 号




关于开展2018/2019 学年度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

2018/2019 学年度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各级组织和广大教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落实“一岗三责”为主线,全面推进了学院高质量发展,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和表彰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教职工敢于担当,奋发有为,锐意进取,敬业奉献,学院决定开展2018/2019 学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集体的评选

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为院属各单位(部门)。各参评单位(部门)依照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申报并附事迹材料。先进集体按院属单位(部门)总数的10%的比例评选。

二、先进个人的评选

(一)师德先进个人、最佳教师、最佳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师德先进个人、最佳教师、最佳教育工作者应为师生公认的

优秀教职工,是为全院教职工树立的先进典型及学习的榜样。师德先进个人、最佳教师、最佳教育工作者的评选由党总支在全院范围内按照教职工总数1%的比例推荐。推荐本党总支人选一般不得超过1 人,并附翔实材料参评。

(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抱冰工匠、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评选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范围、评先办法按学院评先文件执行。抱冰工匠的评选由党总支在全院从事实践教学工作一年及以上,且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业技能等级的专任教师(实验实训教师)、实训指导师傅中推荐。

评选名额比例:

1. 优秀教师按在职专任教师12%评选;

2. 优秀教育工作者按在职非专任教师、非专任辅导员(中层及以上干部除外)人员总数的8%评选;

3. 优秀辅导员按在职专任辅导员的20%评选,优秀班主任按

在职班主任(专任辅导员兼任班主任除外)的12%评选;

4. 抱冰工匠推荐本党总支人选一般不得超过1 人,并附翔实材料参评。

推荐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其推荐材料报学生工作部

(处),由学工部(处)负责集中推荐。

三、有关要求

1. 评先由各党总支推荐申报,并附事迹材料参评。中层干部的评先由党委确定。学院评先办公室负责评先工作的审核和有关公示,院党委批准。

2. 提交内容: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上报推荐人选时须准备

3 份材料,具体如下:

①《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 份,另简明扼要介绍推荐人的突出事迹,字数1000 字左右。

②师德先进个人、最佳教师、最佳教育工作者、抱冰工匠还需有2000 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1 份;

③电子版照片:登记照1 张,生活照1 张,照片原则上应为大于1M 的jpg 格式的单人照。

3. 提交方式:电子版:提交上述①②③三项材料;纸质版:提交上述材料中的①②,请发给黄菱老师处,并注明“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4. 提交时间:请各党总支6 月26 日以前将相关材料报院工会。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附件: 1.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2.先进个人评先条件

3.武汉船院 2018/2019 学年度先进集体、个人推荐评

审表







中共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2019 年 6 月 13 日印发

附件1:

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单位

优秀教师12%

优秀班主任12%

优秀教育工作者8%

优秀辅导员20%

机械学院党总支

4

6

5

1

交通学院党总支

4

4

1

船海学院党总支

3

4

1

电气学院党总支

3

3

1

经管学院党总支

3

3

1

建筑学院党总支

3

3

1

计算机学院党总支

2

3

1

商贸学院党总支

2

3

1

士官学院党总支


1

1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



公共课部党总支

3



机关党总支



11


工业中心党总支



5


后勤集团党总支



3


合计

29

30

24

9

附件2:

先进个人评先条件

一、师德先进个人

1. 有理想信念。热爱祖国,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

2. 有道德情操。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廉洁自律。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和事业心,恪守教师职业道德,道德高尚、业务精湛,受到同行和社会的广泛赞誉。

3. 有扎实学识。教风优良,善学善思。锐意改革,勇于创新。积极投身学校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方法,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能,在教学、科研中成绩显著。

4. 有仁爱之心。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真心关爱学生,真诚倾听学生呼声,回应学生关切,建立融洽师生关系。用好课堂讲坛等校园阵地,自觉抵制错误思想、不良风气及不文明现象,以实际行动为学生指引正确成长方向,积极增添社会正能量。

二、优秀教师

达到《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优秀教师基本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两年及以上,主动承担教学任务,教学工作量应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

2. 善于分析学生群体特点,坚持因材施教,教学方法灵活,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效果好,上一年度两学期教学质量评价排名均在所在单位前50%。

3. 积极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或指导学生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成效良好。

4. 一年内至少有一个学期考核为优秀。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达到《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评选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实施办法》中规定的优秀教师基本条件,并满足以下要求。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意识形态纪律,工作作风良好,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严明,敬业爱岗,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教职工和学生服务,努力做到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深受师生好评。

2. 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认真钻研管理业务,探索管理工作的规律;能自觉运用科学、民主的方法创造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在管理规范化和现代化方面取得比较显著的成绩。

3. 最近一年没有出现责任事故,无问责追责处理、无违反师

德师风言行及其他党政处分。

4. 最近一年度的年度考核为优秀。

四、抱冰工匠

1. 政治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

2. 能力突出。从事实践教学工作一年及以上,且具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高级职业技能等级的专任教师(实验实训教师)、实训指导师傅。

3. 业绩显著。积极参加和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业绩突出。近两年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4. 师生公认。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团结同志,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望,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能够创造性地解决本行业(工种)关键生产技术难题,有重大发明或重大技术革新成果,产生经济效益达30 万以上。

满足3、4 条一条即可。

五、优秀辅导员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

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关心爱护学生,在教育引导学生成长、成才与促进学生特别是贫困生、后进生方面有突出事迹。

2.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品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过硬的政治素养、工作能力与良好的工作作风。

3. 具有科学的育人观念和方法,能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德育新途径,工作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形成了比较好的工作经验。

4. 深入学生实际,经常下班、下寝,认真指导和参加学生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状况,工作扎实深入、针对性强。

5. 工作成绩突出,该学年学期辅导员考核结果优秀一次及以上,且服务对象民主测评满意度高。

六、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思想觉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做到以身作则、为人师表、作风正派、言传身教。

2. 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把握学生成长规律,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

3. 热爱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从思想上、学习上、生活上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积极组织和指导学生班级开展工作。

4. 所带班级考核两学期均无后30%情况,且至少有一个进入

前30(% 所带班级发生变化无法计算平均排名的,看单学期排名)。

5. 工作成绩突出,该学年学期班主任考核结果优秀一次及以上,且服务对象民主测评满意度高。

附件3:

武汉船院2018/2019 学年度先进集体、个人推荐评审表

单位


推荐先进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岗位


政治

面貌


职务

职称


参加工

作时间


岗位工

作年限


先进事迹


推荐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年月日

审批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先进事迹可增加附页附后,纸张为A4。岗位工作年限:如填写班主任、辅导员工作年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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